1、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冀民﹝2016﹞106号)关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倍的要求,将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328元/人/年,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104元/人/年。
2、XX县民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的工作机制,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全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3、关于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专题报告第1篇XX县民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4、一是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制定下发了《xx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对兜底保障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由民政局和各乡镇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细化《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于3月8日、5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月8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确保通过“回头看”工作,我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文书进一步规范、单人户施保政策进一步精准、基层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制定上报了《xx县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草拟稿)》,要求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从2月底到12月底,分动员部署、全面攻坚、巩固深化三个阶段深入推进我县的兜底保障工作,通过定期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强化56农村低保制度、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做好贫困县摘帽和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兜住兜牢脱贫攻坚之底。
5、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
6、二、工作开展情况
7、一、工作完成情况
8、全面开展摸底排查
9、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出台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的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我县将这些新的政策规定贯彻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工作当中,打破原有条条框框,以新规定、新标准来界定是否符合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进来。对家庭人均收入超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暂不消保,在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各乡镇和县民政局核保中心在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算和评估时,严格执行关于家庭成员认定、扣减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等相关政策规定。
10、按照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防贫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非贫困低保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情况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持续开展好动态监测,采取提高低保补差标准和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致贫返贫。
11、根据会议安排,我将2020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进行汇报:
12、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
13、三是思路格局更优化。以解决“漏保”现象、规范救助程序为突破口,启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镇村低保覆盖率显著提升(李桥村增幅达31%,新寨村增幅达25%),目前试点经验推广顺利,群众受助面不断扩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逐步落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更加有力。
14、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防贫工作。
15、三、下一步打算
16、2019年以来,吴起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县关于兜底脱贫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有效发挥了建机制、织密网、兜底线作用,兜底脱贫工作成效显著。
17、与残联加强协同配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与城乡低保信息数据、残疾证信息数据以及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择高领取的相关数据全面进行核查比对,分类施策,及时做出新增、停发、续发和标准变更,严格落实社会化发放,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18、(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19、四是体制机制更健全。落实镇(街)2万元临时救助主体责任、县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大急难型、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年初下达各镇(街)20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资金补充,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灵活救助。
20、一、基本情况
21、根据《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沧民字[2020]17号要求,将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2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460元/人/年,补助差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2、五是公开监督更阳光。综合运用县镇村三级固定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印发《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指南》《社会救助工作文件汇编》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彩页等,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兜底保障政策,做到救助政策、标准、对象、金额、监督举报电话到边到底、不留死角。 (踏雪诗词 taxue.net)
23、二是政策实施更科学。按照40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采取“分档救助、分类施保”的办法,按家庭收入每人每月发放22300、330元低保金,将分类施保简化为7类人员3个标准,增发比例调整为当月低保金30%、50%、70%三个档次,全面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实现“脱贫不脱保”。
24、二、工作亮点
25、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6、二是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比较滞后。兜底保障涉及户籍、车辆、工资性收入、参保参险、失业、住房、存贷款、纳税、工商、证券、公积金等多方面的信息,但各部门之间又不存在隶属关系,未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存在核对部门衔接不及时、信息核对工作滞后问题。
27、一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到县民政局调研、听取乡镇主要领导汇报、批示相关重要文件等方式,分析和研究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应采取的举措,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了低保对象认定、刚性支出扣减、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财产认定、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等各项措施;县委政府两办对原《关于深化城乡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核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取消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限制性条款;三是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组织各乡镇民政所认真学习市局新修订的《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并通过定岗定责,优化内部审批流转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四是各乡镇加大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做到政策明、业务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精准认定水平、规范管理水平。
28、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29、吴起县位于延安市西北部,辖8镇1个街道办事处,91个行政村8个城市社区,总面积375平方公里,总人口5万。年初以来,吴起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切实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累计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300余万元,综合保障9万人的基本生活。其中低保资金164万元,保障1709户4351人(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391户、3570人,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98户、387人);农村特困供养资金65万元,保障286户304人(建档立卡特困人员226户、247人,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28户、36人);孤儿资金4万元,保障1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04万元,保障82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13万元,保障4917人;临时救助资金599万元,保障2867户7350人;“救急难”资金21万元,保障9户34人;医疗救助(1-6月份)资金37万元,保障1897人次。
30、各位领导:
31、六是人才队伍更充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为全县91个行政村、8个城市社区配备了民政协理员,同时举行社会救助及兜底保障业务大培训,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将入户排查、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列为基层民政协理员日常重点工作,切实发挥一线战斗员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及时、受助高效。
32、我县组织各乡镇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三类人员中的非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村、逐户的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出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我县组织各乡镇对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未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未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中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农村低保标准5倍以下的农村低收入边缘困难群体四类人员的救助保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分类制定精准防贫措施、有效控制贫困增量打好基础;目前全县5565人贫困人口中有2464人享受低保待遇,177人享受特困待遇,现152户393名未脱贫人员中34人未享受低保、特困待遇。已部署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核查,对符合纳入低保、特困的人员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及时审批享受;对确实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要提供有力的佐证材料。
33、三是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有待提高。随着农村居民“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多,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刚性支出因素复杂,难以准确折算货币衡量,导致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和兜底保障对象的精准识别难度不断增大。有的申请救助对象刻意隐瞒家庭财产,属于自身的财产未登记在自己名下,导致信息比对失真。另外,有的困难群众长期患病,因药费票据等材料保存不当,造成计算家庭刚性支出时缺乏支撑材料。关于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专题报告是网友投稿分享,属于汇报材料范文,共有16041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34、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35、目前各乡镇还在摸排中,但在我们近期业务工作入户中向群众了解的情况来看,存在个别乡镇、村摸排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摸排干部未入户不上门,坐在办公室给群众或者村干部打电话了解情况,上报需求。有的庭院已硬化、大门已修建的家庭,还上报了庭院硬化及大门修建需求,甚至有的干部认为“县上白给的不要白不要”,不入户调查根据摸底家庭的实际需求上报,而是对摸底表中所有困难需求每一项都全部上报要求救助。如果摸排工作的不实不细,将导致我们下一步的采购、修建工作无法实施,直接影响到整个改善提升工作的成效。请各乡镇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要进村57入户,实地查看群众需求,确保上报的困难群众需求切合实际、数据准确。
36、一是对象识别更精准。按照县镇村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把村民评议、镇(街)申报、民政局审批三个关口,严格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低保核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新增农村低保267户656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7、进一步完善低保核查认定政策,全面落实沧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南皮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不低于1年的渐退期。
38、一是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不够紧密。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由扶贫、民政部门指导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还不够统一,造成了标准和口径方面存在差异。
39、三、存在问题
40、2月25日下发的《xx县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已组织乡镇、村、社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全县所有分散特困供养户、一二类低保户和重度残疾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我局于2月28日再次召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安排(各乡镇摸排进展后附表格)。
41、3月5日各乡镇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后,县民政局立即对乡镇上报的特殊困难需求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大门、围墙、庭院和厕所改造的需求,并联合住建、农业农村局对摸底需求逐村逐户进行复核,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改善提升工作。对复核无异议确定满足需求的,县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负责丈量大门、围墙、庭院和厕所改造、室内外粉刷、地板铺设面积灯,县民政局负责统计家具名称、衣服尺码、床品四件套尺寸等,并抓紧筹备相关物资、印制“xx民政”字样等。确保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完成特殊困难。
42、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继续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0%、15%发放。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的比例发放。
43、(二)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根据脱领办
44、针对34名未享受低保、特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人员,根据沧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核查,对按最新政策符合纳入低保、特困的人员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及时审批享受;对确实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要提供有力的佐证材料。
45、全力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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