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

更新时间:2021-11-17 下载TXT文档 下载Word文档

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林区社会和谐的需要和手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权属,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不仅是培育林业市场主体、满足社会对林业发展多样化需求的迫切需要,而且有利于解决目前集体林地界限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等问题,减少山林权属纠纷;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集体林资产经营,缓解农村干群矛盾;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将会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从而有效遏制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会议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确权到户的林地面积12.7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0%。实践证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极大地释放出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初步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三增”局面。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意志,锐意创新,把这场事关兴林富民、事关农村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全面推向深入。

3、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8年11月全面启动,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至“十一五”期末,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改革任务。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4、验收结束后,市、县(市、区)林权改革领导小组要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失误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限期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从发达国家、历史经验和林改地区的实践看,要保护好森林生态,光靠堵和禁是不行的,应当用更积极的办法,在加强必要管理和调控的前提下,在开发中保护,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用和育”的良性互动。山定权、人定心、树才能定根。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新确立林业经营主体,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有利于鼓励农民多栽树、栽好树,从根本上调动农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商品林搞好了、搞活了,公益林才能减轻压力,才能更好地得到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持续的改善。

7、明晰产权,还权于民。明晰产权、确权到户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项最基础、同时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我市从2003年以来已全面开展了换发林权证的工作,但多数产权主体为村组集体,产权不明晰。在本次改革中全市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的集体林地面积达33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40%。在明晰产权的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该稳定的要稳定,适宜分山的均山,适宜分股的均股,适于分利的均利。

8、三是明晰集体山:A、适宜于分户经营的,可以农户为单位,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均山);B、不适宜分户经营的集体山林,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可以交由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或其它经营主体集中承包,其收益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分享(均利);C、集体统一经营效益好且群众满意的山林,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以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但必须转换经营机制,明确责任和收益分配方法,均股到人到户(均股)。

9、(二)勘界确权阶段(2009年4月至10月):现场勘界、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签订协议。

10、宣传培训。层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内容、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改革。逐级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使参与实施改革的各级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一制定改革宣传提纲,及时进行发布。

11、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全面推进林改,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地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手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各项政策、宣传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林改的认识。要通过宣传,统一思想,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使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包括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使从事林改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各级领导干部熟练掌握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把握政策界限,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工作能力。

1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各级都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制定指导改革的意见和方案,加强对改革的督查指导,处理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抽调业务熟、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组建林改工作机构,负责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和日常工作。

13、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法制、金融、税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14、(四)综合配套阶段(2010年1-6月):建立市场、规范流转、理顺体制、完善服务。

15、加强领导,切实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16、会议认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是一项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森林资源明显增长,在全球森林资源减少的大背景下,我国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森林覆盖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增加到18.21%。局部生态明显改善,通过对生态状况脆弱、生态地位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治理,这些地区出现了森林植被增加、局部生态改善的良好势头。防沙治沙明显突破,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全国沙化面积由上世纪末的年均扩展3430多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约1280平方公里。物种保护明显加强,全国累计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1968处,总面积18.3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7%。供给能力明显提高,60年累计为社会提供木材60多亿立方米。

17、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是指导这次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8、谢谢!

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第2篇

19、不管采取哪种经营形式,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于采取“分山不分林”或者“分股不分山”形式经营的,财务要单独核算,70%以上的收益按山林面积或者股份分配。将集体经营管理的山林流转出去的,要将流转收益分配给农户。

20、严肃纪律,确保质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必须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不得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林改监督检查责任制,负责林改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林改中的违纪违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21、国家林业局和福建、江西、辽宁、云南、湖南、浙江等省的有关负责人在大会上发了言。

22、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专题部署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2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是网友投稿分享,属于庆典致辞,共有36784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24、同志们:

25、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对手续不完备、合同不规范、群众意见较大的,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予以完善;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踏雪诗词 www.taxue.net)

26、四是维护联营山。与国有林场、森工采育场等单位联营的集体山林,要履行联营合同,保持联营关系的稳定。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要明晰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区的稳定和林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调处纠纷山。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未解决的,暂不核发林权证。凡承包集体林地,必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产权明晰后,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研究,强化措施,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真正做到“均山、均股、均利到户,还山、还权、还利于民”。

27、集体林地的承包期限最高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依法继续承包。对于村级基层组织经济困难的,可视情况保留林地总面积的10%以内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具体来讲,明晰产权有以下几种形式:

28、实地勘界确权:各地要根据林改方案要求,由各行政村或拥有林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在县乡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逐块调查登记和地形图小班勾图。

29、一是稳定自留山:已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政策,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被集体以行政手段收归统一经营的自留山,应当归还农民经营;林业“三定”时,未划定自留山的,集体山林条件允许的可按当时政策补划自留山。自留山、责任山已“两山并一山”的,可按林业“三定”政策予以区分,不能区分的,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30、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持久而又深远的影响,必将载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史册。

31、明确目标,把握方向。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在“林业三定”和分类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激活林业生产要素,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逐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确保全市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二是明确总体目标。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8年底开始,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到“十一五”期末,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三是明确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32、组建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为核心的林业行政管理、执法、服务三大体系。理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管理,完善林业服务体系。逐步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造林规划指导、林权登记、市场信息化服务等纳入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林业行业协会和林农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33、把握精神,全面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34、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林业要素市场。深入推进改革,促进林权流转,盘活现有存量,搞活经营市场,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林业要素市场。

35、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8年中央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全面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动我国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36、尊敬的秦忠文巡视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37、根据外地林改经验,每亩集体山林约需林改成本5元左右。因此,各县(市)区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国家补贴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各级承担一点”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林改经费。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要管好用好林改工作经费,确保资金拨付到位,使用高效。严禁截留、挪用林改工作经费,确保林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8、强化管理,维护稳定。要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贯穿于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积极探索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切实加强林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建立解决林权纠纷的工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以后,集体林确权完成前,暂停一切集体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的流转,视情况可暂停集体经营管理林木的采伐,防止借改革之机,侵占公有资产。对在改革中发生重大案件和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3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岳阳现代林业的动力和支撑。发达的林业,已成为国家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现代林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工作的旗帜、方向和主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落后的林业生产力与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现代林业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建立新型体制机制,理顺林业生产关系的过程。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本质上说,就是要把市场机制充分引入林业经济,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体系,规范市场交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40、会议强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两项根本制度,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依法办事两大重要原则,抓住勘界发证和落实责任两个关键环节,处理好改革与稳定、放活与管理两个重要关系,切实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41、成立机构。各县(市)区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林业、发改委、农办、民政、税务、

42、签订承包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签(补)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再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连同与林农签订的合同书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43、对利用世界银行和日本政府贷款营造的集体山林,以及集体因经营该山林形成的债务,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必须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也可用现有林木折价抵偿债务,但抵偿额不得超过现有林木价值。

4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生产资料的再分配,是农村利益的再调整,关系到林区的发展和稳定;是造福农民、发展林业的大好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实践,关系到兴林富民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在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前期准备、勘界确权、建档发证、综合配套、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并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45、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第1篇尊敬的秦忠文巡视员,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在我市召开,省林

在全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致辞第1篇

46、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督机制。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现行涉及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收取办法。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种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和加重林农负担的行为。

47、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领导责任制,采取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的办法,将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奖惩督查机制,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县、乡、村、组对改革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各级林业、发改委、财政、编制、劳动保障、农办、税务、金融、民政、监察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和稳妥推进。

48、(三)建档发证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全面建档、统一发证、理顺关系、规范管理。

49、(五)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12月):县乡自查、市级核查、总结表彰。

50、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开创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和发展。要统筹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构建林业协调发展的科学格局;严密防控重大林业灾害,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的质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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